个人有资格通过在塞浦路斯300,000欧元投资来申请永久居留计划,其中包括:
(A)在住宅房地产中的投资–房屋和/或公寓:从土地开发公司购买房屋或公寓-首次出售的物业至少为300,000欧元(加上增值税)。 I.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价值至少为300,000欧元的土地销售合同/土地契据。在提交申请和相关收据之前,必须支付至少200,000欧元(含增值税)。
(B)房地产投资(不包括房屋/公寓):购买其他类型的房地产,例如办公室,商店,旅游或类似的房地产项目,或这些项目的组合,总价值为300,000欧元。在提交申请和相关收据之前,必须支付至少200,000欧元(含增值税)。
没有定期存款的义务。值得注意的是,已经取消了定期存款的义务,并且不再要求申请人将30,000欧元的金额存入定期存款帐户3年。。
还可以向经济上不独立的投资的成年子女申请人颁发更高价值的《移民许可证》。投资可以以申请人和成年子女的名义共同申请,也可以仅以申请人的名义进行。 300,000欧元物业的投资价格应乘以成年子女的数量(即,如果申请人有一个成年子女,则他应投资价值600,000欧元的财产,如果他有两个成年子女,则该财产的价值应达到900,000欧元等。并在提交居留申请时,至少支付66%的费用)。
每个成年子女将能够证明他有可支配的年收入至少30,000欧元,每增加一位受抚养人,年收入证明将增加5,000欧元。
申请和考试时间
据估计,从提交完整申请之日起的审查时间将约为两(2)个月